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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对策


来源:快资讯


       云南省地处中国西南边陲,土壤、植被类型丰富,自然条件复杂多样且地区差异明显,具有众多生物种类生存和繁衍的条件,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了众多开发利用资源,也为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文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对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提出建议。


       一、云南省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情况2010 年,云南省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明晰产权的工作,随着配套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林下中药材种植的资源优势逐步发展起来。云南省拥有丰富的药材资源,是我国中药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中药材的道地产区和主产区之一。在云南省省委、省政府重点打造云药产业发展战略的指导下,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建设不断推进,初步建立了文山三七、昭通天麻、楚雄民族药道地药材、滇西北高山药材、西双版纳南药为主的5 大中药材种植基地,为发展林药产业提供了条件。据初步统计,2011 年全省石斛种植面积达1763. 4 hm2。昭通市种植林下天麻,2010 年种植面积达 1343. 3 hm2,产值 2005 万元。其他还有滇重楼、珠子参、续断、岩白菜、猪苓、半夏、黄山药、黄草乌、大黄等都已开始林下规模种植。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野生药材的基础研究不足,品种选育和栽培管理技术滞后。云南省的野生药材资源丰富,部分药材已经具有了很长的栽培历史,并形成了一定的栽培技术和栽培规模,如三七、石斛等。但对于大多数野生药用植物而言,仍然仅限于简单的采挖利用状态,对这些药材的生物生态学习性、林下栽培管理技术等基础研究十分缺乏。药材优良品种的选育和生产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药农所种药材多取自野生引种栽培,在林下药材种植及繁育等方面尚未有统一的种植及采集标准。药材的栽培管理尤其是野生生境下的管理技术经验不足,当前也主要是靠农民自身有限的经验种植管理,整体上还处于盲目状态。


       (二)缺乏产业带动和技术支持,发展面临瓶颈问题。山区农民多分散居住,用于发展药材的土地不像平原上能够集约经营,因此,为药材生产的组织、管理、采收、加工都带来不便。调查中发现,在现有林下药材(如重楼、三七)种植模式中,农户大多数沿用传统的种植方式,模式比较单一,难以形成规模,而如果要自行研发,则风险过高,成本较大,一般的企业、农户根本承受不起。因此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基层政府应在促进山区发展药材种植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取得科研部门的技术指导,否则,林药发展受到制约


       (三) 缺乏龙头带动,总体规模不大。经过几年的发展,虽然林下中药材种植取得了一定成功,但在很多地方仍未得到普及,参与人员少,实际生产面积小,经济效益所占比重少的现状暂时不能迅速改变,整体处于初级阶段。其中,大多数林下中药材种植的经营地区,没有当地的龙头企业的带动,生产地区分布零散,无法形成产业化经营,不能拥有强大的市场竞争力,严重制约林下中药材种植的整体发展。


       (四)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部分资源面临枯竭。由于多年来滥采滥挖,致使我国的部分自然药材资源面临枯竭,同时,也严重破坏了药材生存的自然环境,另一方面,随着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气候变暖、干旱等自然环境的恶化,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药材的产量、品质和分布。药材资源的减少刺激了价格的暴涨,利益的驱动又加剧资源采挖,同时人工栽培等替代措施的滞后无法弥补野生资源的巨大损失,所以在发展中药产业时,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药材市场的这种互为因果、恶性循环的趋势。野生药材资源枯竭问题已是急待解决的大事。


       三、云南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对策


       (一)构建并完善创新支撑体系。整合现有中药材研发技术力量,引导和扶持中药材种植加工龙头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中心,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和个人申请植物新品种、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支撑中药材产业发展。技术上可以依托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省农科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等中药材研究机构,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研发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为构建云南中药材科技支撑体系提供创新型人才。


       (二)加强基础研究,保护和利用资源,促进药材生产经营的科学化。以全省中药资源现状为基础,通过科研经费和力量的投入,开展加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的调研,摸清现有药用植物资源,制定中药资源保护名录;保存、扩大种质资源数量,提高种源质量,开展30 种重点保护和发展的珍稀濒危特色中药资源评价、保护及繁育技术研究,制定野生药材采集规范,建立繁育示范基地;为深层次开发打下物质基础,保护中药资源,促进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优质种植资源基础上,研究适宜林下发展的药材品种,培育良种及其栽培管理。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技术指导,经常开展技术交流,通过培训、指导、交流、参观学习等方式提高群众发展药材种植的技术含量。提倡使用优种壮苗,栽植要做到“适地适药”,并且技术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适时适量采收,在种植及加工利用过程中不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三)壮大龙头企业,扶持带动农户。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整合各类农业、林业产业资金(如现代农业、林业科技推广等),集中力量,引进和培育一批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中药材基地+农户”运作模式,以龙头企业为主体,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努力营造企业带大户、大户带小户,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发展局面。对具备发展潜力、符合贷款条件的成长性企业,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给于重点支持,培育和扶持一批林下经济产业化中药材种植企业。


       (四)培养市场意识,搞好药材生产经营的市场化。要大力鼓励农民在林下种植药材,积极培养农民的市场意识,使药材生产与市场变化紧密联系,避免生产与销售的脱节。同时,政府部门要帮助药农建立农业专业合作社,推广种植经验,交流市场信息,把分散种植的药农连接为一体,增强市场竞争力。


标签:中药材发展 中药材产业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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