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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整治风暴来袭,整个中药饮片市场或面临全面洗牌

导读: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中药饮片行业做出了新的规定。其中对中药种植户、中药原材采集企业、中药加工流通:企业等环节都提出了严格的管理要求,以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这一 规定无疑让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的问题又提升了一个高度。其实关于对中药饮片质量的要求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就有提及,“ 中药饮片生产全过程控制,形成完善的追溯体系,实现中药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明确流通合格环节的责任主体”。


       中药饮片的质量问题作为行业内外的焦点问题,能牵动中药材市场走向的重要因素,相关政策的颁布无疑会对整个中药材市场产生影响。据了解,随着2020年2月份之后,我国多地相继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中药饮片市场或面临一场行业洗牌。


       今年2月,国家药监局专门印发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全国中药饮片专项检查。5月12日, 国家药监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认真检查中药饮片和制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中药饮片和制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及中药材市场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对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面自查和整改,清源固优,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


       3月20日,广西自治区药监局印发《广西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到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等行为;使用不合格中药材、中药饮片投料等行为;执行GMP要求情况;履行上市许可持有人相关义务情况。


       3月26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发布2020年度药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告》,在2019年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加强中药饮片源头管控,督促企业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统。以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涉及的中药饮片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掺杂掺假、染色增重等突出问题。


       4月9日,宁夏药监局部署《开展为期-年半的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中通过对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药品GMP、GSP有关规定;对非法加工、变相生产中药饮片的行为,深挖非法生产、经营、使用中药饮片背后的供货渠道和非法窝点。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产品,依法严惩制售假劣违法违规行为。


       4月15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整治重点为在2018年和2019年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四个方面,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行为:使用不合格中药材、中药饮片投料行为:执行GMP要求情况,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情况。


       4月21日,内蒙古在《全面统计全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020年度拟生产中药饮片品种》要求,拟生产饮片应与生产范围相一致,具备生产及检验能力,配备与生产饮片品种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检验仪器、检验人员对照品和对照药材,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品种不得生产。


       7月6日,福建药监局发布《关于印发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查处中药饮片违法违规行为,个体诊所、投诉举报较多的医疗机构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要求中提到检查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证照,虚开票据,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的行为,检查是否存在从无相应资质单位购进中药饮片的行为,卖不合格中药饮片,最高可罚50万等重点问题和处罚措施。


       随着国家对中药饮片整治工作的重视,以及各地政府机关相继出台明文措施,中药饮片市场正进行着一场变革和行业洗牌,最终的结果无疑是加速中药饮片市场向合格化和标准化迈进,使整个中医药领域呈现良性发展的态势。


来源:药通网



标签:中药材发展 中药材产业 中药材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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