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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作站、会员企业:
2011年启动“优质道地药材示范基地”评宣活动至今,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共评出近90家企业70品种“优质道地药材示范基地”,为从源头保障工商企业原料的稳定优质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充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和《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着力推进中药材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中药材产业源头与终端的产业对接和商业合作,加快中药材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与品牌化发展,专业委员会拟启动2019年优质道地药材示范基地评宣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报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公司、合作社、农(林)场;
(二)基地位于中药材道地产区,生态环境良好,具有一定的中药材种植历史(至少要有2个生产周期),并有药材销售;
(三)中药材种植(养殖)相对集中,具有一定的规模,主要品种产量相对稳定,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具有品牌发展潜力;
(四)申报单位规范生产,质量控制严格,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良好的服务机制,积极推进中药材种植(养殖),建立相应中药材追溯系统和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五)申报单位与国内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中药材种植、品种整理和选育、病虫害防控、产地加工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工作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
(六)注重资源、环境保护,重视中药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符合《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
(一)自荐申报、工作站推荐、其他协会推荐、政府推荐等方式。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优质道地药材示范基地”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参考专委会提供的模版进行撰写,必须重点说明申报品种的种植历史和规模、特定区域、基地规模、物种鉴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药材品质等内容。
2.中药材申报单位资质材料。
3.产地生态环境质量证明材料:例如检测报告(包括土壤、灌溉水、大气环境等),设施农业和菌类药材,检查设施内环境(空气、土壤、灌溉水)和生产用材(袋料、菌材等)。
4.中药材生产管理、流程图、质量管理、制度及责任人等文件目录。
(二)形式审查:优质道地药材示范基地评宣工作小组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形式审查意见。
(三)技术审查:通过形式审查后,将通过形式审查后的申报材料提交技术审查专家组进行技术审查。技术审查专家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技术审查意见。
(四)现场核查:对于通过技术审查的申报基地,专业委员会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到申报单位和基地进行现场核查。对照优质道地药材示范基地评分表,提出现场核查评价意见。
1.现场核查首次会议应确认检查品种,落实检查日程,听取关于基地情况的汇报。
2.现场核查专家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项目如实记录,必要时应予取证,申报单位应及时提供检查所需的资料。
3.现场核查结束时,由现场核查专家组对检查情况做出综合评定意见,形成书面报告。
4.现场核查报告须现场核查专家组全体人员签字,并附缺陷项目、专家检查记录、有异议问题的意见及相关证据资料。
5.现场核查末次会议应现场宣布现场核查意见,申报单位有关人员对现场核查意见及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有不同意见,可作适当解释、说明。现场核查专家组对申报单位提出的合理意见应予考虑。
(五)合议终评:对通过现场核查的申报材料,专业委员会组织合议终评专家组根据技术审查、现场核查意见给出认证结果。对经现场核查不符合优质道地药材示范基地评宣标准的,不予授牌。
(六)现场授牌:专业委员会定期组织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召开会议和论坛,对通过的优质道地药材示范基地现场授牌。
三、
1.各工作站、会员企业要高度重视,及时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申报工作,于2019年4月15日前上报相关申请书(电子版1份,审核通过后发纸版4份)。
若需电子版申报表格和文档,请与曹海禄联系。
2.各工作站要精心组织开展此项工作,认真对照申报基本条件,对当地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单位进行摸排和遴选;各申报单位亦应按照技术审查修改意见进行修订,尽快反馈回。
3.秘书处:曹海禄,13126695120,邮箱:caohail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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