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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延伸检查结果的公示》(2026年 第26号),对西藏雪芝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综合评定为符合要求,并予以公示。
此次检查依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林业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药监〔2025〕44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实施中(藏)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指导原则》(藏药监综〔2026〕45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检查覆盖中(藏)药材基原、种植、采收、加工、储运等全链条质量管理环节。
公示显示,具体通过检查的中(藏)药材品种及基地名单详见附件《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管处反馈。
GAP延伸检查将药品监管从药厂车间延伸至田间地头,是中药材源头质量管控的关键举措。西藏此次两家企业基地通过符合性检查,标志着雪域高原中(藏)药材规范化、标准化生产迈出实质性一步。
来源: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mpa.xizang.gov.cn),《关于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延伸检查结果的公示》(2026年 第26号),发布日期 2026-10-29(官网挂网 2026-10-30)。本文为政策转载,仅供行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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