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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近日印发《浙江省开展中药饮片医保价值支付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率先探索以医保支付为杠杆引导道地药材优质优价的机制,试点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期限1年。
试点目标:遴选一批基地化生产、本地化仓储、全链条追溯的中药饮片,实行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引导优先采购使用道地药材生产的中药饮片,构建科学合理的价值支付体系,带动药农致富增收。
品种硬门槛:纳入试点的饮片须同时满足——符合中药材GAP等规范化种植、中药饮片“三无一全”(无硫磺加工和仓储、无黄曲霉毒素超标、无公害、全过程可追溯)核心质量要求;建立产地仓全链条管理制度;纳入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在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完成国家医保局备案赋码并实现医保结算全流程应用。
支付激励:试点饮片支付标准可在相应普通饮片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原则上不超过25%;费用实行按项目付费,纳入住院按病组(DRG)付费中医药激励范围,且不纳入帖均费用计算范围,减轻医疗机构使用顾虑。
闭环监管:依托省全链条追溯平台常态化核验溯源信息、抽检质量,对虚假溯源、追溯断裂、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GAP等情形的,立即取消支付资格;省供销社负责指导GAP基地规范化种植与产地仓运维,确保优先保障药农利益。
业内人士指出,该方案把“优质优价”从倡导变为可执行的医保支付工具,有望为道地药材规范化基地打开稳定市场空间,也为全国中药饮片价值支付改革提供先行样本。
来源: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浙江省开展中药饮片医保价值支付试点工作方案》(印发2026-09-24,主动公开);公开日期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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