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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示第三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标准化基地 延胡索猪苓等入列


2026-08-09 21:32:15   作者: 赵玉   8808次浏览   加入收藏  

陕西公示第三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标准化基地 延胡索猪苓等入列

2026年8月4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三批陕西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标准化基地公示》, 陕西天谷药业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经综合评估符合要求,进入第三批标准化基地名单,公示期为2026年8月4日至8月11日。

一、公示依据与评估方式

本次公示依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 (药监综药管函〔2021〕367号)以及《陕西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标准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程序》等规定开展。 陕西省药监局委托省中药协会专家组,对中药材产地加工企业,以及中药生产企业自建、共建或协议委托的 中药材趁鲜切制加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标尺为《陕西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

换句话说,进入名单的前提不是产量规模,而是加工场所、工艺流程、质量控制是否达到省级指导原则的门槛。 这一路径与河南、江西等地"发布趁鲜切制品种目录"的做法形成互补:目录管的是"哪些品种可以趁鲜切", 基地认定管的是"谁有资格切、在哪里切"。

二、8家基地名单与加工品种

序号基地名称趁鲜加工品种模式加工地址评估结果
1陕西天谷药业有限公司延胡索自建汉中市城固县柳林镇上元观连接线符合要求
2城固县丰兴源药业有限公司延胡索自建汉中市城固县上元观镇包家营村二组符合要求
3陕西汉王略阳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猪苓自建略阳县绿色食药科技产业园2号厂房符合要求
4陕西汉萃堂药业有限公司猪苓自建汉中市略阳县接官亭镇接官亭社区高石咀组符合要求
5眉县欣盛荣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柴胡自建宝鸡市眉县齐镇齐西村六组1号符合要求
6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圣地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黄芪、黄芩自建榆林市绥德县名州镇裴家峁现代物流园区27号符合要求
7陕西秦方本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猪苓、延胡索自建汉中市勉县长沟河镇转咀子村两菜路中药材加工厂符合要求
8城固县福德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延胡索自建汉中市城固县天明镇天明上街符合要求

三、品种与区域分布看点

延胡索占了半壁江山。8家基地中4家加工延胡索,且集中在汉中市城固县、勉县一带。 城固是陕南延胡索的核心产区,鲜货采挖后必须在短时间内完成清洗、煮制、干燥,否则容易走油变色, 产地就近趁鲜加工正好卡住这个时效痛点。

猪苓依托略阳山区资源。3家基地涉及猪苓,主要落在略阳县和勉县。猪苓属林下菌类药材, 采挖季集中、鲜品含水量高,长途运输损耗大,就地切制能显著降低损耗。

柴胡、黄芪、黄芩覆盖关中与陕北。眉县合作社做柴胡,绥德的物流企业做黄芪与黄芩, 恰好对应关中西部与陕北黄土高原两个主产带。这三个品种也是我国用量最大的根类药材之一, 产地加工资格落地后,当地种植户的鲜货出路更稳。

值得注意的是,8家全部为"自建"模式,没有出现共建或协议委托。这说明陕西本轮认定更倾向于 主体责任清晰、加工链条自控的单位,对合作社而言门槛不低,但一旦获批,议价能力明显提升。

四、对种植户与种苗环节的实际影响

趁鲜切制的本质是把一道加工工序从饮片厂前移到产地。对上游种植端,带来三个变化:

  • 鲜货有了合规去向。过去鲜药材只能卖给统货贩子,价格被动。产地有了合规加工基地, 鲜品可以直接进厂,减少中间环节。
  • 对种植规范提出更高要求。趁鲜切制的前提是药材本身可追溯、农残重金属可控, 这会倒逼种植端在选种、用药、采收期上更加规范,种子种苗的良种率与一致性变得更重要。
  • 产区集聚效应增强。基地落在哪里,周边药农的种植意愿就往哪里聚。 汉中延胡索、略阳猪苓、眉县柴胡、绥德黄芪黄芩,这几个点位后续的种苗需求值得关注。

需要提醒的是,本次为公示而非最终发布,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 可在2026年8月11日前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陕西省药监局注册处反映(联系电话029-62288068、029-62288180)。

五、来源信息

原始来源: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mpa.shaanxi.gov.cn)
文件名称:《第三批陕西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标准化基地公示》
落款日期:2026年8月4日 网站发布时间:2026年8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mpa.shaanxi.gov.cn/jgxx/rcjgxx/202608/t20260805_3663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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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陕西药监局,趁鲜切制,产地加工,延胡索,猪苓,柴胡,黄芪,中药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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