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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7月29日发布公告,将射干、紫菀、石斛、薄荷、徐长卿、仙鹤草、桑枝、青蒿、茜草、鹅不食草、紫苏叶、知母、夏枯草、南沙参、苦参、虎杖、葛根、防风、白头翁共19个品种,列入《河南省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中药材品种目录(第四批)》。
一、政策依据与出台过程
本次公告依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药监宗药管函〔2021〕367号)及河南省药监局2022年第9号通告等相关规定,经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专家研究论证后确定。至此,河南产地趁鲜切制品种目录已扩容至第四批,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二、入列品种的共同特征
新入列的19个品种可分为三类:一是根及根茎类,如射干、知母、南沙参、苦参、葛根、防风、白头翁、紫菀,这类药材鲜品质地相对松软,趁鲜切制可显著降低干货二次浸润返潮带来的成分流失;二是全草与叶类,如薄荷、徐长卿、仙鹤草、青蒿、紫苏叶、鹅不食草、夏枯草,鲜切能更好保留挥发性成分;三是茎木与藤类,如桑枝、虎杖、茜草、石斛,鲜切可回避干后难以切制的加工难题。
三、对产地与种植端意味着什么
趁鲜切制的核心价值在于把加工环节前移到产区,减少药材的往返运输与二次干燥,既降低损耗,也提升有效成分保留率。对种植主体而言,这意味着三个直接机会:
其一,产地可以建设小型规范化加工点,把原料销售升级为初加工品销售,提高单位面积产值;
其二,饮片企业采购鲜切药材时会优先选择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可追溯的基地,规范化种植的溢价能力增强;
其三,目录品种在河南产区的种植意愿会得到提振,但也需警惕跟风扩种,仍应以订单和合作协议为前提。
四、合规要点提醒
趁鲜切制不是随意切片。企业须按照省级药监部门要求,建立与趁鲜切制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全程追溯、规范包装标签;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前应对产地加工企业开展现场质量审计,不得从无资质主体采购,更不得将鲜切药材直接分装当作饮片销售。种植户与合作社与加工方合作时,务必确认对方是否在产地省份公布的名单之内。
信息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告(2026年7月29日印发,7月30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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