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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杏仁止咳颗粒和九味芩香含漱液等9个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6年第67号),将9个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以下为政策要点。
经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和审核,以下品种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杏仁止咳颗粒、九味芩香含漱液、显齿蛇葡萄总黄酮含片、山香圆含片、参芪五味子胶囊、清咳平喘颗粒、六味祛风活络膏、芩暴红止咳胶囊、草香胃康胶囊。品种名单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一并发布。
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于2027年4月16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gov.cn),《国家药监局关于杏仁止咳颗粒和九味芩香含漱液等9个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6年第67号),成文2026年7月17日,站点发布2026年7月20日。本栏目转载,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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