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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启动2025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6〕162号),部署新一年度公立中医医院绩效监测工作。以下为政策要点。
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梳理辖区内二级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名录,于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前将新增和退出监测的医院名录以正式公文形式报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并于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前登录公立医院绩效监测管理子系统,在"资源管理"模块中添加2025年度新纳入监测的二级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监测的机构和人员信息。
参加监测的中医医院应按规范填写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并依据《公立中医医院绩效监测中医病案首页数据质量与接口标准(2025版)》将2025年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中医医疗服务监测系统(TCMMS)。已参加2024年度绩效监测的医院应于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个月的数据上传;新纳入监测的医院应于2026年8月14日(星期五)前完成2023—2025年每年全年数据上传。
(一)医院满意度调查。各有关医院按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要求组织开展。
(二)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三级中医医院参加国家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评价,二级中医医院参加所在地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的评价。
(三)维护相关人员信息。各有关医院于2026年7月27日前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维护本医院相关人员信息,其中儿科、重症、麻醉、病理及感染性疾病科医师均维护到具体科室。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natcm.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启动2025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6〕162号,成文2026年7月14日,站点发布2026年7月17日。本栏目转载,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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