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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加快推进亳州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提升中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助推“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种植,以提升道地中药材质量水平、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亩均效益为核心,优化区域布局、促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品牌打造,推进道地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促进全市中药材种植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以谯城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中药材)质量安全示范区 建设为引领,引进选育一批药效明显、质量稳定的中药材新品种,培育一批中药材种子种苗示范企业,建设一批设施标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中药材绿色生产基地和产地趁鲜切制基地。到2024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27万亩,其中规范化绿色示范种植面积48万亩、亳药花海规模化种植核心区2.1万亩;建设总要吃良种繁育基地、绿色生产基地和产地趁鲜切制基地100个以上;引进选育中药材新品种3个以上;培育中药材种子种苗示范企业3家以上。进一步增强我市道地中药材生产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加强中药种子种苗繁育体系建设
(三)加强种质资源保护。积极开展亳芍、亳菊、亳桑皮、亳天花粉等道地中药材种质收集、保持、筛选和扩繁。为中药材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到2024年保存药用植物80种以上、种质资源400份以上。支持建设道地中药材基因储备库、种质资源圃、种质资源库,对通过省级认定的,分别给予每年30万元、50万元的奖补;对通过国家级认定的,分别给予每年60万余、100万余的奖补,连续奖补2年。(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是农业农村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自安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
(四)引进选育新品种。推进育种创新,强化科研合作,推动特色品种提纯复壮,加快新品种培育。对在本地培育、通过省级以上机构(含省级)新认定登记、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的中药材新品种,给予每个品种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市外种业机构签订中药材新品种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在室内繁育的,按成交实际支付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培育良种繁育基地。加强特色和道地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提升种子种苗生产技术水平,加快建设一批优质化、表转化、集约化的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确保道地中药材钟源纯正、品质优良。对种子种苗经营主体自建或与市外种业机构合建的连片面积50亩以上、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有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给予每年10万元的奖补,连续奖补2年。(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建设组培繁育中心。支持主体建设拥有实验室、组培室、贮存室、只能温室大棚、物联网等现代化设施设备的中药材种苗组培繁育中心,开展组培繁育、提纯复壮,并选择部分区域免费推广。对在我市新建的重要组培繁育中心,按设备投资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打造种苗交易中心。加大中药材种子种苗产业“双招双引”的力度,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政策,加大奖补力度,重点引进“育繁推一体化”中药材种子种苗企业,加大中药材种子种苗示范企业培育力度,打造中药材种子种苗产业带,积极建设区域性中药材种子种苗交易中心。(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商务机、、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严格种苗销售监管。强化中药材种子种苗销售监管,引导诚信经营和行业自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中药材种子种苗市场。(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快中药材绿色种植园区建设
(九)建设亳药花海核心区。在亳药花海休闲观光大世界项目规划区(规划面积88平方公里)建设亳药花海核心区,核心区包含两片和两线(原一类区)。核心区内连片种植单品面积50亩以上的,每亩每年奖补1000元(A级以上景区不受50亩的限制)。中药材种植品种包括亳白芍(赤芍)、菊花、天花粉(瓜蒌)、牡丹皮、桔梗、射干、藏红花、红花、板蓝根、益母草、黄蜀葵花、马鞭草、鸡冠花、薰衣草、紫苑、金银花。(牵头单位:谯城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
(十)规范亳药花海非核心区。亳药花海休闲观光大世界项目规划区内、亳药花海核心区外围亳药花海非核心区(原二类区)。亳药花海非核心区连片总之单品种植面积50亩以上、品种符合核心区要求的,每亩每年奖补800元。(牵头单位:谯城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
(十一)发展县区标准种植区。县区要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品种,优化区域布局,推动县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道地中药材生产,加快道地中药材由分散生产向规模化生产转变。充分利用亳药产业集群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等多种生产经营模式,带动农民按标生产、规范管理,实现道地中药材全程标准化生产,提升中药材质量水平。对县区新建连片50亩以上道地中药材绿色种植基地,每亩每年奖补200元,连续奖补2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制定具体面积标准,参照亳药花海核心区中药材种植品种制定奖补品种。对获得绿色食品、道地药材、农业农村部有机农产品认证其中一项的,按认证面积给予每亩200元的一次性叠加奖补。(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二)支持数字种植示范区。围绕道地中药材优势品种,建设一批单品种连片种植面积200亩以上,标准化种植和物联网、互联网棵追溯于一体,获得绿色食品、道地药材、农业农村部有机农产品认证其中一项的中药材示范区,每个每年奖补10万元,连续奖补2年。(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数据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三)创建趁鲜切制先行区。县区要立足长远发展,瞄准政策动向,抢抓政策机遇,发挥市场肢体作用,建设一批连片种植面积50亩以上、具有绿色种植技术导则和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基本要求的中药材趁鲜切制先行区,优先纳入中药材产地加工 企业目录,引领中药材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据资源局)
四、全面提升中药材质量安全水平
(十四)加强技术研究。开展中药材种质资源基源鉴定(DNA条形码标识)与评价、中药材药效和质量控制等研究工作,制定种子种苗繁育技术规范、绿色种植技术导则,提高我市中药规范化、科学化种植水平。市财政每年列支300万元支持安徽中药材种植联合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五)推广绿色技术。强化与省农科院园艺所、安徽中医药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项目,按照绿色总之技术导则,以中药材高产高效栽培、病虫害绿色防控、合理采收等为重点,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等关键技术,建设化肥、农药用量,改善土壤质量,保障中药材道地品质。严禁使用农业农村版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限制在中药材上使用的其他农药、(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六)加强质量监管。使用的中药材种子种苗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没有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标准,从种质源头加强道地中药材种植。按照中药材绿色种植技术导则,加强农药、、肥料等中药材种植投入品和中药材种植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查出农药残留超标或者生产的中药材不符合国家药典标准的,取消奖补资格。(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七)建立追溯制度。建立生产档案管理制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保证从生产地块、种子种苗、种植田管、科学采收和产地加工等关键环节可追溯,实现来源可查、质量可追、责任可究,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
(十八)开展品牌建设。按照国家、省政策要求,积极申报一批省级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加强谯城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中药材)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培育壮大一批中药材出口龙头企业、地理标志产品、“三无一全”基地认证,对获得主体的认证费、产地环境检测费、产品检测费给予全额补贴,提升我市道地中药材和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左立打造中药材区域公用品牌,占领全国区域品牌制高点。(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
五、加大中药材金融保险支持力度
(十九)加大金融支持。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绿色种植示范区、组培繁育中心、基因储备库、种质资源库(圃)建设和中药材良种培育等方面的银行贷款,以国家开发银行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给予每年40%的贴息补贴,连续补贴2年。(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亳州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亳州市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亳州高新区管委会要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开展督导,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是文化旅游体育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亳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十一)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列支专项资金支持到底中药材绿色发展,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按1:1的比例配套。市财政每年预拨付谯城区亳药花海中药材种植专项奖补资金2000万元,年终结算,多退少补;每年拨付市农业农村局市级工作经费15万元。各县区人民发展、亳州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三)强化指导服务。组建中药材促进会。开展种植技术培训、座谈、观摩、学习等活动,发布中药材市场形势研判和种植信息,引导中药材合理种植和行业自律,制定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导则,推动中药材种植绿色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结合中药材品种,组织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在种植、施肥、病虫害防控等关键时期,广泛宣传中药材绿色种植技术,引导试用有机肥、生物肥、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快推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等“四新”成果转化应用,解决种植过程中技术难题。(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四)坚持底线思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要求和相关耕地保护政策,在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生产能力不减少的基础上,推动中药材种植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药业发展促进局)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亳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药花海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21】24号)同时废止。本实施意见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市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对意见进行调整。
附件:亳州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奖补项目实施导则
亳州道地中药材绿色发展奖补项目实施导则
一、项目实行申报备案制
各项目建设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企事业单位)要先申报备案,经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审批后实施。具体申报备办法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和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制定。
二、项目种植要求
亳药花海核心区、亳药花海非核心区、数字种植示范区原则上不允许间作套种,在不影响中药材正常种植密度、生长和观赏的基础上,白芍等多年生中药材生长第1年和第2年,可以套种1年生矮杆中药材;藏红花因需要遮阴,可以套种夏大豆。县区标准种植区、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不允种植中药材以外的作物及林木。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包括图像采集、农田小气候数据采集等物联网设备。
三、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制定具体验收办法,按照验收结果,于每年11月中旬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市级奖补资金,经市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拨付市级奖补资金。
四、有关说明
中药材粽子种苗年销售额以销售发票或销售台账为准。种植主体要为产出的中药材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亳药花海休闲观光大世界项目规划区以外享受2021年报药花海中药材种植补助的地块执行亳药花海非核心区奖补政策至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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