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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举行的浙江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医保政策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日浙江省医保局印发《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从落实人才价值、创新中医服务、推进支付改革、支持分级诊疗等七个方面,提出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的20条具体措施。
其中,该省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使用中医药技术开展诊疗,明确对中医院实行中医药服务比例与医保支付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同时支持发展中药产业,探索中药优质优价形成机制,将符合规定的中药配方颗粒等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推进中医支付改革 支持分级诊疗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中医药发展,中医药获得不少民众青睐。浙江省医保局副局长徐伟伟介绍,此次《实施意见》出台后将带来多方面民生实惠,如参保民众吃同样的中药可以少花钱;花同样的钱可以吃上相对质量更优的中药;看名中医的辩证论治费用主要由医保支付。
其中为体现中医人才价值,浙江明确医疗机构在继续收取一般诊查费的基础上(挂号费),可加收中医门诊辨证论治费,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如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收费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
“辨证论治是我们中医学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中医学的特色和灵魂,包括辨证和施治两个过程。通过中医的望、闻、问、切四种手段,掌握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运用一系列复杂的辨证和类证鉴别,最后确定患者的理法方药。”浙江省中医院院长高祥福称,把辨证论治这一体现中医知识价值的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充分体现了对中医药人员医疗活动和知识价值的尊重。
为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运用中医技术,《实施意见》中提到加大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准入和支付政策的倾斜力度,在住院费用由按项目付费转为按疾病诊断付费(DRGs)中,对中医院实行中医药服务比例与医保支付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即中医药治疗费用比例越高,医保激励力度越大。
此外为促进基层中医化、中医基层化,医保部门还提出支持中医医共体建设,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建立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新模式,对同病同效的治疗病例给予西医病组相近的支付标准。
发展中药产业 推进数字化改革
据了解,浙江是国内中药材重点产区之一,浙江全省共有中药材资源2300多种,蕴藏量100多万吨,中药材资源总量和道地药材种数均位于国内前列。
为进一步发展中药产业,《实施意见》提出探索中药优质优价形成机制,将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推动医疗机构建立以中药质量确定采购价格的机制。
“我们鼓励中药制剂创新,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按传统标准浓缩制成的,也满足医师的辨证论治,直接冲服使用,携带、保存比较方便。”徐伟伟称,为促进中药材质量提升,医保部门还积极构建以中药质量确定采购价格的市场机制,同时研究推进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通过省级药品采购平台阳光挂网采购,促使医药机构更加注重关注药材质量。
与此同时,浙江大力推进“互联网+中医药”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推进中医数字化改革,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医保准入的便捷性,积极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将中医在线复诊费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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