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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北大荒农垦集团、省林草系统:
为做大做强全省中药材产业,进一步叫响寒地龙药品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调动全省农民种植和发展中药材积极性,全力保持中药材发展良好势头,促进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为全省中药材产业大发展、快发展增添动力,省农业农村厅决定继续举办中药材种植“大王”评选活动,现将《黑龙江省中药材种植“大王”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21日
黑龙江省中药材种植“大王”评选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的部署要求,做大做强全省中药材产业,进一步叫响寒地龙药品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调动全省农民种植和发展中药材积极性,促进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为全省中药材产业大发展、快发展增添动力,省农业农村厅决定继续举办中药材种植“大王”评选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中药材种植“大王”评选活动,为各地、各系统搭建展示舞台和竞争平台,营造浓烈舆论氛围,让一大批中药材种植实用人才脱颖而出、扬长展优,示范、引领、带动广大从业者提升素质能力,推动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高质量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二、评选范围
全省范围内从事中药材种植的农户(农场、林场职工)、家庭农场场长、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农业企业负责人均可申报参评。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拟在黄芩、黄精、桔梗、菟丝子、金莲花、白鲜皮、蒲公英、西洋参、平贝、沙棘、紫苏、柴胡、升麻、返魂草、白芍、甘草、水飞蓟、穿山龙、龙胆草等单品种中择优评选10个左右中药材种植“大王”。
四、成果运用
(一)荣誉称号。对每位获奖者,授予“黑龙江省中药材种植大王”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并适时邀请参加“2021第三届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授奖仪式。
(二)宣传报导。省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对获奖者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报道。
五、评选条件
1.在黑龙江省内从事中药材种植生产2年以上,2021年中药材单品种种植面积在500亩以上,其中平贝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
2.熟悉中药材行情,中药材生产经验丰富,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是中药材生产和先进农业科技应用的带头人。
3.模式化栽培技术应用面积大,良种或专用品种覆盖率达100%,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覆盖面达到100%,单产水平在当地名列前茅。
4.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完善,实行标准化生产,有一定的初加工能力。
5.坚持绿色高质高效,中药材药效符合药典标准,中药材品质好,市场销路好,生产效益高。
6.有注册商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优先认定。
7.雇佣贫困户参与生产,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8.参评主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近 3 年内无不良经营和失信行为,无产品质量问题,无环保责任和安全责任事故。
六、评选方式
评选采用参评主体自愿申报、市(地)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通过集中计分、综合评价确定“大王”人选。
七、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报名初审、市(地)推荐、专家评审、复核表彰发布4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初审(8月19—27日)
参评主体自愿填写《黑龙江省2021年中药材种植“大王”申报表》,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附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龙江森工、伊春森工系统林业局,北大荒农垦集团管理局分公司、国有管理局林场审核同意后,分别报市(地)农业农村局、龙江森工、伊春森工、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省林业和草原局业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填报信息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自动失去评选资格。
第二阶段:市(地)推荐(8月27—9月3日)
市(地)农业农村局,龙江森工、伊春森工、北大荒农垦集团生产部门、省林业和草原局业务部门根据参评主体提供的基础信息资料及实际掌握情况,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进行书面推荐,每个单品种“大王”推荐1名,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连同电子文档由市(地)级农业部门汇总后于2021年9月3日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中药材发展处。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2021第三届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之前)
省农业农村厅成立中药材种植“大王”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并就各奖项进行分别排名,确定入选获奖主体。
第四阶段:复核发布(2021第三届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期间)
入选名单在黑龙江中药材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在2021第三届黑龙江中医药博览会上发布颁奖。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发动,确保活动及时、优质、高效、有序开展。特别要根据本(系统)优势品种种植情况,坚持评选标准,突出重点,优中选优地进行推荐,确保所推荐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深入宣传引导。各地要利用自身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各品种“大王”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务求客观公正。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了解实地情况,确保候选人的业绩真实有效,以结果为导向,充分调动所有中药材种植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
本次评选活动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中药材发展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康 勋
邮箱:hljnzycc@163.com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省民政厅)605室
来源:黑龙江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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