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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扶持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1-04-29 07:57:53   作者: 赵玉   10710次浏览   加入收藏  

       为推动常德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规范种植基地建设程序和行为,近日,常德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出台了《常德市扶持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政策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包含了引导规模化种植、支持标准化生产、鼓励“企业(药企)+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扶持品质提升和品牌打造、鼓励带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就业、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人才引进、建立重点扶持企业(基地)名录、强化资金保障和其他事项等10个方面内容,对申报中药材种植基地的定义、操作流程、时间节点、牵头部门、补助标准、优惠政策、办理结算进行了细化明确。全市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中药材种植基地扶持资金,其中市财政预算1000万元,区县市财政按照1∶1的出资比例予以配套,连续支持3年。

       常德中药材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历史悠久,《实施细则》出台后,将进一步加快推动常德中药材种植及相关产业发展,将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实现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常德市扶持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扶持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    


为扶持我市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信委等部门〈湖南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 引导规模化种植。对新流转土地种植中药材(非转基因品种,不含湘莲。下同)500亩以上建设标准化中药材生产基地,流转期限10年以上,且流转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给予每亩20元—50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中,流转土地500亩—1000 亩(不含1000亩)的,每亩补助20 元;流转土地1000亩—5000 亩(不含5000 亩)的,每亩补助30 元;流转土地5000 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 元。对已有中药材种植面积5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元。单个基地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支持500亩以上的中药材种植项目申报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省级现代农业(林业)特色产业示范园,申报成功的项目由市里安排10万元资金给予奖补,省里已安排奖补资金的不重复安排。实行先建后补,申请扶持的项目必须在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再享受扶持政策。  

二、支持标准化生产。鼓励构建可溯源体系,形成“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的机制,对成功构建标准化可溯源体系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出台常德市中药材基地规范化生产标准,对符合标准的生产基地,在市农业和科技专项资金中予以支持,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工代赈、石漠化治理、坡耕地水土保持等项目中予以倾斜。  

三、鼓励“企业(药企)+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推行订单生产,本地医药企业到常德设立“定制药园”作为原料药材供应基地的,每年按收购原料药材实际支出资金增量部分的1%对医药企业给予奖补。医药企业必须提供3年以上的订单合同、种植(养殖)基地备案、成品在地初验(种植或养殖、收购和主管部门三方)、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原料药材实际支出资金的核实依据及开具的发票,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鼓励中药材合作社发展,对开展了就业培训,帮助当地群众实现稳定增收的中药材合作社落实现行税收优惠。鼓励就地加工,按照农产品加工用地给予用地支持。  

四、扶持品质提升和品牌打造。对首次获得中药材GAP基地认证、中药材地理标志产品认证、道地药材基地认证、中药材新品种登记的,每一项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8万元的补助。所认证的基地必须在常德市辖区内,所认证的产品、登记的新品种必须与常德直接关联。鼓励开展常德中药材种植、养殖标准化研究,对首次成功获国家标准、湖南省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每个品种10万元、5万元补助。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农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补助。  

五、鼓励带动贫困户就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每带动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长期就业(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按照就业人员年收入10%的标准给予基地一次性补助。  

六、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农行常德市分行设立中药材基地建设专项贷,对中药材基地建设企业的贷款需求,优先纳入专项信贷支持计划并执行普惠金融及三农业务优惠利率;对成功申请贷款的中药材种植基地,给予50%的贷款贴息补贴。需要贷款担保的企业,由常德财鑫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农担常德分公司等提供便捷的金融担保服务,担保费率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0.8%。将中药材种植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范围之内,鼓励中药材生产基地投保中药材种植保险,对保费给予30%的补助。鼓励其它金融机构开发类似金融产品。  

七、支持人才引进。鼓励校企合作,加快培育中药材种植与深加工技术技能人才。扩大人才引进范围,结合我市《关于大力引进优秀人才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实施意见》,吸引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管理人才和产地精深加工技术人才来常工作,对其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购房补助。加大中药材种植技术、种植品种的指导力度,大力引进先进技术,提升产品质量。  

八、建立重点扶持企业(基地)名录。根据企业(基地)种植规模、销售收入、缴纳员工社保资金、带动贫困人口数量、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等条件,建立重点扶持企业(基地)动态名录,引导各部门在资金筹措、融资担保、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九、强化资金保障。全市每年安排2000万元中药材种植基地扶持资金,其中市财政预算1000万元,区县市财政按照1:1的出资比例予以配套。各项奖补由各区县市及时受理兑付,年底由市财政统一与各区县市结算,连续支持3年。  

十、其他事项。本政策措施有效期3年,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并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    



标签:湖南常德 中药材种植 中药材产业 中药材种植基地 补贴 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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