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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的制定背景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重要的农林经济作物,是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中医药振兴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药材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自治区先后出台了《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广西实施方案》《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广西实施方案》《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鹿心社书记在全区中医药大会强调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传承创新并举、中医西医结合、事业发展和产业提升联动,深化中医药医改工作,提高中医药壮瑶医药疗效和防病治病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中药壮瑶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起草了《全区促进中药壮瑶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文件的制定依据
(一)2019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等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大力推动中药壮瑶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鹿心社书记在全区中医药大会强调要下更大力气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紧盯产业链的重点环节和缺失环节,实施延链、补链、建链、强链工程,加快道地药材可持续、规范化、规模化种植,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精深加工水平。
(四)《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重点任务:全面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三、文件的主要措施和意义
(一)《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大力推动中药壮瑶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任务目标,针对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堵点难点”和产业链“短板”,出台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发展目标、工作措施、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工作措施主要分为七部分:1.科学规划优势区域优势品种。2.紧紧依托终端药企发展订单种养。3.实行以基地为核心的生产模式。4.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5.构建中药壮瑶药材质量保障体系。6.强化人才技术支撑。7.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二)《实施方案》的出台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表现,是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措施。将有效解决我区中药材产业品种“小散乱”,产品品质差、效益低、产销不对路、市场波动大、产业链价值链短等诸多“短板”,为做强做优广西中药材产业,将广西打造成为我国中药材重要生产基地,夯实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推健康广西、健康中国建设等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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