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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河北省药品流通追溯系统建设要求,落实将中药饮片流通纳入监控范围的工作目标,经过调研和汇总整理,省局拟定了《第一批纳入药品流通追溯系统的中药饮片品种目录》,其中主要包括:执行《中国药典》、《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材第一册、《河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3年版、《河北省中药材标准》2018年版的中药饮片品种。经研究,选定20家药品批发企业(名单见附件1)首批开展中药饮片标准数据对照和追溯数据上传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有关企业要组织人员认真整理本企业执行上述标准的中药饮片品种。按照中药饮片名称、执行标准、生产企业、产地等产品信息,对照《中药饮片基础数据标准化对照表(第一批)》(系统中下载),形成品种编码对应关系。将本单位中药饮片的供货商、客户的所属区域与中心的“行政区域信息”进行对照,形成区域代码对应关系。《中药饮片基础数据标准化对照表(第一批)》中没有的品种信息,应在“企业品种管理”菜单中申请增加(申请方式见附件2《中药饮片品种申请操作说明》),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对照。所有品种对照完成后,生成本企业中药饮片进销存XML数据文件,按照原药品制剂进销存XML数据上传方式,每日向系统上传。
二要加快推进。各有关企业应在2020年8月12日完成中药饮片品种对照和追溯数据上传工作。此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省局将派运维人员负责与企业沟通,指导企业开展相关工作。请各企业确定专门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省局运维人员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中药饮片追溯数据上传工作。
联系人:米素媛联系电话:0311-83720111
附件1.第一批加入中药饮片追溯企业名单.xls
附件2.中药饮片品种申请操作说明.doc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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