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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0 11:16:37   作者: 张秀江   7375次浏览   加入收藏  

“药为医用,医因药存。”国医大师周仲瑛曾断言:“中医将亡于药!” 随着我国医疗保障范围的不断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原料药的需求量将急剧增加。由于野生原料药材的资源数量有限,中药材人工繁育就成了解决中药资源濒危状况、保证中药材质量、保护中药资源原生环境的必由之路。

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繁育建设的背景

优质中药需要优质种子(种苗)的保障

我国是药用植物资源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近年来却因中药资源消耗巨大,导致一些重要的药用种质资源衰竭、丧失和生态平衡的失调。据统计,在我国处于濒危状态的近3000种植物中,用于中药或具有药用价值的约占60%70%,被列入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药用植物已达168种。据统计,中药年需求量已高达70万吨,而栽培药材仅占常用药材品种的20%30%

中药材质量稳定需要中药材生产的规范化,中药材生产规范化需要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的标准化。种子(种苗)是中药材生产的物质基础,优良品种及优质的种子(种苗)是实现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的基础和首要条件,是从源头把握好中药材、中药饮片及中药产品的质量。但是,目前中药材种子(种苗)呈现三无状态:生产无标准,经营无渠道、管理无办法。

(二)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没有规范的中药材种子(种苗)经营渠道,多为农户自产自用或农户之间流通,或由个体商贩经营,质量问题突出,急需制定种子(种苗)标准,规范种子(种苗)生产与经营,保证种子(种苗)的质量。

针对我国现行的政策法规对中药材种子(种苗)管理的空白,急需制定中药材种子(种苗)管理条例或办法,明确中药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与审定、种子生产与经营、种子质量、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种子行政管理、法律责任等,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体系、生产经营体系、管理体系等。

2011年,全国在22个省份655个县组织开展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为了加强道地药材、珍稀濒危品种的保护和繁育研究,并在药用野生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建立一批繁育基地,以促进基本药物中药原料生产、供应和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在全国12个省份建设89个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明确了繁育基地种植保存、科研攻关、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的目标任务。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作为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四项重点任务之一,当务之急是加快建设步伐,保障优质种子(种苗)的供应,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是承接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成果,满足中药资源产业发展要求的国家级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主任委员单位,是道地药材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是中药资源生态研究三级实验室依托单位。中心拥有国内最大的中药标本馆,馆藏13万份标本;拥有由28个省、65个监测站、922个监测点组成的全国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网络,负责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的联络和技术支撑工作。

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建设面临的挑战

种子(种苗)繁育工作基础薄弱

1.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缺乏

优良种质资源是制约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的瓶颈。我国人工栽培药材近200种,其中约150种药材的规范化种植技术已有研究,但已培育出优良品种并在生产上推广应用的药材不超过10种(未经鉴定),只有解决源头问题才能提高中药材生产技术水平,提高药材产量,保证生产优质中药材。

目前,我国中药材种子(种苗)管理处于边缘地带,呈现种源混乱,种质混杂的两混状态。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现行法规如《药品法》,中药材未涉及中药材种子(种苗)和新品种,实际工作中由于《种子法》偏重粮油果蔬种子管理,对中药材种子的特性考虑不够,至今我国没有中药材种子(种苗)管理条例或办法。其次,明确的管理部门缺失,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督处于执法真空。第三,中药材种子(种苗)市场不规范,既没有质量标准,也没有规范包装,进入市场流通的种子(种苗)种源不清,其交易无法可依,致使假冒伪劣种子充斥市场,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第四,中药材种子(种苗)品质退化严重,150种栽培中药材除人参等种子外,大部分没有国家标准。虽然国家已进行了100余种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的研究,但未上升为国家标准。第五,中药材新品种选育工作严重滞后,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品种标准化,没有优良新品种就难以实现种子(种苗)的标准化,中药材基本没有新品种选育,中药材新品种审定处于空白,没有相应机构或办法,严重制约了中药材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因此,新品种选育是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工程的突破口。建立中药材新品种审定和评价体系是从根本上促进中药材新品种选育发展所必须解决的瓶颈问题。

2.有关中药材种子种苗的研究力量薄弱

通过对种子种苗基地的实地调研发现,有些省的种子种苗基地科研力量薄弱,科研人才匮乏,短期内在制定种子种苗生产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方面,很难形成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及成为科技研究与人才培训的平台;在建立产学研用合作与运行机制方面,难以提高种子种苗服务的辐射能力和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

3.种子种苗繁育需要技术支撑

调研中还发现种子种苗基地专业从事栽培、育种、加工和新药研发的高级人才奇缺,基层技术推广体系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较少,优质高产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以及加工储藏等技术推广困难,种植水平亟待提高,因此亟需有技术支撑种子种苗的繁育工作。

4.市场尚未形成,运行机制不明确

目前大多数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滞后,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求,运行机制不明确。需搭建先进适用的技术研究平台,加强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评价、引种栽培及繁育技术等基础研究工作,积极推进道地药材、产业化药材的种繁基地建设,提高种子种苗生产的规范化水平,满足中药材生产发展的需要。

 

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建设需要注意的问题

重视种子种苗繁育的研究

中药材选育工作基础薄弱。从目前研究基础、研发人员配置、基地所具备的生态条件等各方面来看,难以在短时间内进行成功繁育,技术难度较大。

一些基地存在重基地建设,轻科学研究,种子种苗质量标准、新品种选育等研究工作滞后。

建立国家药用植物种子(种苗)质量检测中心

在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种子种苗检测平台建设,提高检测能力。检测平台建设包括:检测平台硬件建设(检验设备设施等)、人才队伍和管理制度系统建设、种子种苗质量标准及检验技术研究、检测资质认证等。

注意种子种苗基地与中药材基地的区别

调研中发现有些基地人员分不清种子种苗基地和药材基地的区别,存在工作上的盲目性。因此亟需开展种子种苗基地建设方面的培训。

推动种子种苗基地科技联盟建设,着力打造龙头企业

为建设好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交流繁育基地建设经验,逐步建成名贵道地、大宗常用及稀缺濒危中药材种子种苗规范化、规模化的繁育基地,20145月成立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科技联盟,以加强对中药材种子种苗相关科技工作进行的集体攻关,从产业发展角度共同推动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的发展,使繁育基地成为科研的支撑,标准的主导,示范的带动,服务的规范,促进我国中药材产业规范化、持续化、健康化发展。

该联盟以现代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各省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建设项目单位为基础,聚合中药材种植经营企业、中药材种子种苗科研机构等多方面力量,是国内首个中药材种子种苗科技联盟。

该联盟以技术为核心、以产业为主线、以应用为导向,是政府与企业、科研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收集保存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获得的种质资源,开展繁育技术研究、种子标准制定、种子检测评价、新品种选育鉴定、繁育和推广等产业化科技开发,使该科技联盟成为推动我国中药材种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从源头上保证中药材种植的质量和提升中药农业的现代化水平。

前不久该联盟与国药种业合作,希望以此为契机,着力培养龙头企业带动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的良性发展。

优良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开发

对于普查工作中发现的优质种质资源,进行多渠道保护并开发。依照国家农作物品种试验站建设的相关标准,在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联盟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全国的中药材品种试验站。中药材品种试验站的工作内容包括:预备(筛选)试验、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试验站承担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和展示任务,为品种审(认、鉴)定和推广提供依据。

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的建设,保证了普查成果的取得和承接,为保存国家珍贵的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建设名贵、大宗常用、道地药材以及稀缺濒危药材的种子种苗基地奠定了基础,促进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所需中药原料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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